取消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19年底前或將改為電子發票! 熱點:取消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19年底前或將改為電子發票! 關注:取消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19年底前或將改為電子發票!
云瑞財務,工商專線:189-9705-2109 ,工商財稅方面的任何問題,您都可以咨詢我,我不能保證100%可以給你解決,但是,青海西寧只要還有人能夠幫你解決的問題,我一定可以幫到您!
2019年底前將納稅人辦稅事項、納稅時間再壓減10%,70%以上辦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還有其他新改革,具體內容如下)
進一步壓減企業開辦時間,2019年底前壓減到5個工作日以內,有條件的地方要壓減到3個工作日以內。(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措施:
1.加快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推廣應用,簡并現場登記環節。
推廣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加快實現開辦企業時申領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申領稅控設備、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等全流程網上申請和辦理,現場“一窗”、一次領取企業開辦全部材料。(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019年底前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免費的電子發票開具服務,加快電子發票的推廣應用。
盡快研究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2019年底前將納稅人辦稅事項、納稅時間再壓減10%,70%以上辦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稅務總局、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這意味著,“以票控賬”、“以票審計”、“以票稅務稽查”已經越來越近!
有了企業所有電子發票的信息,企業的每一個舉動,都在稅局的控制之內。堅定的做一個納稅良民吧,偷稅漏稅以后將是死路一條。
這里要提醒電商用戶的是:假如沒有真實業務,真的不要再找發票抵扣了,“金三”系統一定會比對出來,一張都跑不了,當初抵了多少就得補交多少稅!還有滯納金和罰款,嚴重的還有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一、8月1日起,發票丟失無需登報聲明!
重大利好!國家稅務總局發文公布取消25項稅務證明事項,其中發票丟失無需登報聲明也在本次取消的事項之中。具體實施細則,跟著視小野一起看看吧!
文件通知內容如下(節選):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
1、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
取消25項稅務證明事項(附件1)。其中,12項(附件1所列第1-12項)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停止執行;
13項(附件1所列13-25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4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六稅一費”優惠事項資料留存備查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1號)的有關規定停止執行。
2、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
(一)廢止1件稅務部門規章
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代扣代繳管理辦法》(國稅發〔1998〕49號文件印發,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4號修改)。
(二)修改3件稅務部門規章
(1)刪去《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44號修改)第三十一條中的“并登報聲明作廢”。
(2)將《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公布)第四十六條修改為:“納稅人遺失已完稅稅收票證需要稅務機關另行提供的,如稅款經核實確已繳納入庫或從國庫退還,稅務機關應當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或提供原完稅稅收票證復印件。”
(3)刪去《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第44號修改)第十七條第一項中的“及工商營業執照”。
以上被修改的規章根據本決定重新公布(附件2、3、4)。
(三)廢止1件稅收規范性文件
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
取消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19年底前或將改為電子發票! 熱點:取消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19年底前或將改為電子發票! 關注:取消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19年底前或將改為電子發票! 西寧云瑞財務咨詢有限公司,工商財稅專線:18997137286,7*24小時為您服務,掃一掃關注我微信,有驚喜!